今年,北京擬為非機動車管理立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等將受到規范。其中,不符合安全標準、違規超速電動自行車或將通過立法逐步退出道路。
針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提出的今年擬制定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記者上午對人大代表、市十四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小娟進行了獨家專訪。
李小娟介紹,非機動車顧名思義就是非機械驅動的車,但道交法對于殘疾人機械驅動車、以及低速電動自行車也納入非機動車進行管理。目前存在不少電動車自行車、三輪車在非機動車道超速行駛、有的甚至逆行導致交通事故頻發,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嚴重損害,亟待依法進行規范治理。
“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進一步明確非機動車通行管理規則,保障合法的非機動車再路上安全行駛,對不符合國家道交法規定、不符合國家安全和質量標準的,要通過妥當的辦法,使其逐步退出道路,以保證北京交通的安全、秩序!
李小娟介紹,對于違規超速非機動車的治理,需要在人大立法過程中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妥善做出制度設計,尋求共識,給社會釋放出信號,使違規車輛的退出更加依法有據、合情合理,同時也要兼顧各方利益,是一個逐步的過程。
記者注意到,超速電動自行車上路問題成為近幾年市人大代表關注的焦點。在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上,就有多位代表提出立法治理電動自行車亂象的建議。
代表們認為,由于電動車種類繁多,沒有統一的行業標準,且現行法律法規對電動車的管理規定不全面、不具體,導致電動車產業的無序發展,給政府管理帶來困難。
一方面,生產環節缺乏嚴格管理,產品速度超標、重量超標、缺少功能情況嚴重;而另一方面,銷售環節缺少準入標準和監督。此外,電動車的管理缺乏法律法規依據,導致其行駛在道路上無視交通規則,嚴重擾亂交通秩序,危害生命財產安全。
有代表建議,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立法工作,制定低速電動車技術標準,設定安全質量門檻。此外,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出售低速電動車商家行為,禁止未達到技術標準的產品流向市場。從立方層面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運行環節加以規范,并針對各環節的違法行為制定處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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